綜覽
沿革
歷史與文物管理研究所成立於九十一年八月。本校原設置歷史與人文教學組,前身為歷史教學組,因歷史教育為人文教育、民族精神教育重要之內容,本校於民國六十一年成立「歷史教學研究會」,研究歷史教學、教材及教法之改進,民國七十四年二月更進一步成立「歷史教學組」,延聘優良師資,負責全校有關歷史課程之規劃及講授,並依教師專長支援開授相關之通識課程。自八十八學年度起因應組織變革,將原有通識課程中之人文類課程納入,改為「歷史與人文教學組」,負責規劃本校通識教育核心課程中「歷史」、「藝術美學」及「倫理宗教哲學」等學門之課程。九十一年八月成立「歷史與文物管理研究所」,將「歷史與人文教學組」之原有教師納入,除發展專業學術領域外,仍負責原有通識教育三個學門之課程。96年12月,基於教育宗旨調整為:「以歷史及文物研究兩大領域為主軸,結合相關歷史研究及文物、圖像分析之基本素養,讓歷史與文物密切配合,相輔相成,深化歷史研究,再造文物的生命力。」且文物研究包含文物本身研究與文物妥善保存與管理,為擴大本所含括領域,決議建請學校自98學年起,將「歷史與文物管理研究所」改名稱為「歷史與文物研究所」。現有專任教師五位及行政助理一位。